近年来,农村拆迁不法现象出现的是越来越多,由于部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欠缺,普通群众不具备专业知识,征地拆迁中存在着许多乱象。有的村委会打着农村危房的名义实施征收,这究竟合法吗?下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为您讲解相关法律知识。
律师解读
农村危房改造显然是不属于征地拆迁的,两者并没有相联系的地方,对于危房改造的情况,只是对相关的房屋进行修缮,并不涉及到土地所有权的变更,而征收的情况则属于土地所有权的变更等情况。
农村危房,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而土地征收呢,是指将农村房屋进行拆除,并且改变土地性质。危房改造和征地拆迁最大的区别就是,农村危房改造,是农户自行申请的,而不是政府主动实施的行为。
在生活中,如果再有群众遇到政府以危房的名义实施征收,要擦亮眼睛,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