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8月5日《证券日报》报道,今年6月底,深圳、中山两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签署《推动深圳市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融合发展合作协议》,标志着两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通、一体化融合发展进入新阶段。两地缴存职工在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等方面可享受同等互通的政策待遇。
早在2014年10月,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就联合发布通知,提出推进异地贷款业务,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近年来,公积金新政推广加速,四川、广东、江西等省份开风气之先,尝试开展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
长期以来,公积金一直是属地化管理,由于缴存关系不能随人流动,一旦劳动者更换工作城市,原来缴纳的公积金就会进入“沉睡”状态,这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公积金制度的吸引力。在人口流动加速和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当下,也显得不合时宜。
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政策的实施,意味着“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在政策覆盖范围内的,职工在任一城市缴纳公积金,便可在另一城市贷款买房。
“钱随人走”,而不是“人随钱走”,这一举措让劳动者不再“跑断腿”,增强了购房的便利性,不仅提升了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也突出了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此外,从城市发展角度看,互认互贷有利于促进城市之间的人才流动和区域一体化发展。例如,2020年,长江中游20个城市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同年,江浙沪皖三省一市签署了《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可以预见的是,如果住房公积金跨区域互认互贷政策能在更广范围内得到实施,将会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的住房保障水平,从而整体提高劳动者的住房获得感和生活幸福感。
公众期待好政策能在更多地方落实。如何进一步扩大公积金缴存互认互贷范围,进一步打通堵点,是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面临的新课题。譬如,如何消除和平衡贫富地区之间的差异,如何科学确定单位缴存转移部分的标准和比例,如何让转移地与接续地实行有效对接,如何整合现有的公积金制度,打破区域界限,统一缴费、待遇、贷款的相关标准,如何简化办事程序,最大限度方便流动劳动者等等。解决上述这些问题,首先需要各地树立全国一盘棋的大局观念,做到步调一致;同时,需要各地配套措施的跟进,及时解决技术层面上的难题,加快推进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