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美装修、家具崭新、价格低廉的出租公寓背后,可能存在甲醛等有害物质超标,危害租客们的健康。怎样能避免租到有害物质超标的房子?如果不慎租到这种房子,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近日,海宁法院发布一则案例对此进行释法。
几个月前,房东胡某将一处刚装修好不久的房屋出租给了王某,双方约定租期为1年,每月租金3300元,以“押一付三”的方式支付,王某支付了3个月租金及押金后便高高兴兴地入住了。
住新房的喜悦很快就被一阵阵异味冲散,王某入住后,在房间里闻到了明显的异味,没多久身体便出现了头晕、恶心等不适症状。王某赶紧搬到酒店,并向胡某反映房屋可能存在甲醛超标的问题,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而胡某则认为自己曾多次出入该房屋,没有闻到过任何异味。双方反复沟通后,未能达成一致。
随后,王某自行联系了一家检测机构对房屋内的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报告证实,房屋内确实存在甲醛超标的情况。王某将检测结果告知胡某后,再次要求解除合同并沟通退租事宜,但胡某对此依旧不认可。
无奈之下,王某一纸诉状将胡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解除双方房屋租赁合同,判令胡某退还房屋租金、押金、中介费等相关费用16800元,并赔偿酒店住宿费、搬家费等损失共计4718元。
对此,胡某辩称,进行甲醛检测时,仅王某一方在场,故不认可王某主张的甲醛超标鉴定结论,拒绝对王某进行赔偿。
海宁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屋出租人交付使用的租赁房屋应符合承租人的一般居住要求,不得存在危及居住人健康的瑕疵情形。
本案中,王某提出案涉房屋可能存在甲醛超标问题,曾向胡某提出委托相关机构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但胡某未予理会,在此情况下王某自行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其做法并无不当。
王某委托的检测公司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所作出的检测报告程序、内容均合法,可予采信。根据检测结果来看,客厅、主卧、次卧内的甲醛、TVOC两项均有超标,主卧苯超标,故王某主张涉案房屋空气质量存在问题,有害物质超标,不具备居住条件,具有证据支持,可予认定。
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酌情由胡某退还王某房屋租金、赔偿损失等共计15000元。判决后,胡某上诉。二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最终由胡某一次性支付王某14000元。
法官提醒:租房时如遇到装修家具崭新的房屋,要提高警惕,可在签订租房合同前要求对方出具空气质量检测报告,也可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对房屋空气质量等事项及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如果不小心租到了有害物质超标的房屋,则出租人因未交付符合居住条件的房屋构成违约,承租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同时,承租人要注意保存好证据,必要时可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房屋空气质量进行鉴定,以便维权。(记者 戴瑞雪 通讯员 海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