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设市城市城区总面积11.02万平方千米,实际建设区域7.80万平方千米——首次测定的全国683个城市城区面积27日正式公布。
据悉,依据《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自然资源部组织全国683个设市城市全面开展城区范围确定工作,形成我国第一版全国城市城区范围矢量数据集,首次实现城市城区范围的空间化、定量化和精准化。
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27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城区是指城市实际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功能覆盖的空间地域,是研究城市化发展的基本空间单元。由于缺乏空间标准和相应监测手段,我国城市建成区面积长期依靠地方填报,各地统计口径不同,影响统计数据准确性、可靠性和可比性,给科学决策带来一定障碍。
最近五年来,自然资源部整合国土、规划、地理、测绘和遥感等专业团队,融合多学科优势,组织制订《城区范围确定规程》,选取107个城市先后开展4轮标准试划论证,最终形成两个层面主要成果:一是全国683个设市城市城区范围(城市化标准统计区)总面积为11.02万平方千米,二是城市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实际建设区域)总面积为7.80万平方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