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宿迁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总承包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投资工程总承包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和水平。
一是规范工程总承包项目决策流程。规定了市本级以及各区(含功能区)采用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决策流程等内容;明确了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的申请流程。
二是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程序。规定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加强评定分离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明确了招标任务目标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前提下方可开展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以及采用评定分离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
三是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投资控制。规定了做好投资控制以及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等内容;明确了价格调整和计量支付条款以及变更流程等制度。
四是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过程监督。规定了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严格实行分包合同备案管理等内容;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通过宿迁市政府投资工程监管系统进行登记。
五是强化工程总承包项目部门联动。规定了前期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政府各职能部门加强联动协作;明确了主管部门在立项、招标、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职责。(宿迁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公室 姚国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