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城市的生活垃圾分类践行情况,不仅体现城市的治理水平,而且体现城市居民的文明素质。而这两者彰显出的,是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
近年来,深圳一方面加强末端处理设施建设,另一方面狠抓前端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成为全国首个具备垃圾分流分类后全量焚烧能力的城市。在垃圾分类领域,深圳充分发挥优势,进行了先行先试的探索,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
首先是发挥经济特区立法优势。深圳制定《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从“倡议时代”进入“强制时代”。
其次,将党建工作和社区治理相结合。深圳全面推行“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分类模式。党员深入一线充当第一批垃圾分类督导员,指引居民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城管部门开展垃圾分类“百分百行动”,以及垃圾分类“百优社区”和“百分书记”评选活动,带动基层社区垃圾分类工作。
此外,深圳还充分发挥“志愿者之城”的既有优势,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公众教育“蒲公英计划”,培育近千名“蒲公英”志愿讲师,深入基层社区、中小学校、机关单位传播分类知识,并建成27座垃圾分类科普教育馆,搭建一整套垃圾分类立体宣教体系。让垃圾分类从“要我分”的被动行为,转变成“我要分”自觉行为。
城市的美丽不仅要有外在美,还要有内在美。深圳的美不只体现在高楼、公园等外在的现代城市风景,更体现在城市文明之美、人文精神之美。深圳建设的不仅是时尚城市,更是高尚城市,而生活垃圾分类无疑将助推这一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