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省住建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最大限度简化审批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海南省住建厅决定对全省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资质(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开展告知承诺审批试点。试点工作实施期限暂定为1年。
根据试点安排,2018年6月底前完成告知承诺审批试点事项的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等审批配套材料,以及完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信息,对企业、人员、业绩、项目等信息进行标准化管理,为今后智能化审批打好基础;2018年7月1日正式推行对工商注册地在我省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资质(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开展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
同时,将加强对试行告知承诺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重点强化失信惩戒制度,制定有效监管措施和监督机制。在核查中发现企业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除企业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省住建厅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被撤销资质企业自资质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