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专门听取市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监督推动厦门市农村厕所建设管理、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整治等各项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近年来,厦门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目标,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目的,重点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2022年厦门市出台了《厦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报告显示,全市已完成136座农村公厕改造提升,平均每个行政村有4.3座水冲式公厕;农村污水行政村治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全面实现无害化处理,农村有机垃圾生态处理机制基本建立;累计新建改造农村公路182.95公里;农村自来水全面普及。
厦门市将农村“厕所革命”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农村户用厕所建设和公厕提档升级,坚持农村厕所新建改造和使用管护一体谋划、一体设计、一体建设,推行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管护,确保农村公厕干净整洁。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面,不断健全“户分类、镇保收、区转运、市处理”的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通过“光盘行动”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实现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绿色发展模式。目前,全市已建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示范点4个,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94%。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维管理机制并开展常态化运维考核,将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纳入河(湖)长制工作考核。2022年以来,累计完成治理12030亩,全市“绿盈乡村”覆盖率100%。2019年以来厦门市未发现新增农村黑臭水体。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每年新改建农村公路30公里以上,推进乡村“五个美丽”建设,目前已创建美丽乡村庭院890户、美丽乡村微景观796处、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150个、美丽田园38片、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2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