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耗、高效、节能、环保,集这些优点于一身的“绿色建筑”,今后将成为济南市建筑业发展的趋势。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获悉,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的《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以下简称《促进办法》),今后建设、购买、运营绿色建筑的单位和个人将享受税收减免、容积率奖励、用能价格优惠等5项扶持措施。
装配式建筑
可获3%容积率奖励
项扶持政策中,“含金量”最高的是对装配式建筑的容积率奖励。《促进办法》规定,采用装配式外墙技术产品的建筑,其预制外墙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3%的部分,不计入建筑容积率。
“这对装配式建筑行业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采访中,一位多年从事装配式部件生产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济南在装配式建筑推广方面一直走在全省前列,但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难题,比如有的装配式外墙因为在保温材料之外需要附加一些构造做法,尺寸比普通外墙厚,占面积,所以一些建设单位就不愿用。“有了这3%容积率的奖励就好多了,就等于一个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可以多建3000平方米。”
除了对装配式建筑奖励容积率,《促进办法》还提出了4项扶持措施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居住建筑采用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采暖、制冷、供应热水的,其用电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利用可再生能源的民用建筑,核算建筑能耗时,其常规能源替代量可以抵扣相应的建筑能耗量;公共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新建民用建筑实施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的,按照有关规定折算为附属绿地面积。
“屋顶绿化、垂直绿化计入绿化率,省下的土地面积就可以建其他景观或者配套设施,提升的也是老百姓的居住品质。”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政府投资建筑
至少要达“二星”标准
“真金白银”的扶持政策外,《促进办法》也给绿色建筑推广定了一些“硬杠杠”:一方面,提高了政府投资类项目的星级标准;另一方面,建立了全过程的监管制度。
据了解,“绿色建筑”的概念于20世纪90年代引入中国,如今已逐渐步入全面推广的成熟时期,而此次《促进办法》的出台更是标志着这项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规范管理的新阶段。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促进办法》要求,我市绿色建筑将实行分级递进和分类递进相结合的推广模式,其中,新建民用建筑(3层以下居住建筑除外)采用国家和省规定的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城镇新区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进行规划、建设,以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绿色建筑的“绿色”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立体绿化、屋顶花园等,而是在设计、建造及运行过程中秉承绿色节能的理念,集成绿色配置、自然通风、自然采光、低能耗围护结构、新能源利用、绿色建材等高新技术,把绿色生命赋予建筑并贯穿于全生命周期,从而大大提高城市建设的品质。
在监管方面,《促进办法》提出建立全过程闭环机制,根据建筑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环保等综合性要求,在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环节规定技术与管理要求,形成环环相扣、多方参与、链条闭合的监管机制。具体而言,在绿色建筑的建造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条件设定的绿色建筑等级有关指标编制建筑设计方案,不符合要求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绿色建筑等级和标准进行设计,明确材料、构件、设备的技术指标要求以及采取的绿色技术措施等内容,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编制绿色建筑专篇;施工单位要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也就是说,今后建筑从规划到建设,再到运营和后期改造,各个环节都将带有绿色烙印。
此外,《促进办法》规定,商品房在销售期间必须在售楼现场明示绿色建筑等级以及技术措施、节能设施的保修期限和保护要求等内容,并在销售合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绿色建筑等级等相关内容。
达不到绿建标准
评优“一票否决”
绿色建材、绿色技术、绿色标准等,是构成绿色建筑的基石。《促进办法》提出,要推广自然通风、天然采光、雨水利用、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智能化等先进适用技术,鼓励建造绿色农房。大型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要求建设地下停车场,鼓励建设立体停车库,配建的附属用房应当尽量利用地下空间。建设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同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
同时,为推动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融合发展,《促进办法》规定,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应当按照规定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与产品,在新建建筑规划条件和建设条件中明确装配式建筑要求,鼓励推广装配式建筑全装修。
此外,《促进办法》还提出,要将绿色建筑列入各级有关部门节能减排、新型城镇化等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调度、通报,严格考核、奖惩。在此基础上,加强对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动态监管。对工程建设领域评优评奖、示范立项等,达不到绿色建筑标准的实行“一票否决”。
据悉,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还将采取抽查、抽测等方式,对绿色建筑标准推广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房地产开发等企业的监管与服务,坚决查处违反《促进办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