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2023年宁夏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场观摩推进会上获悉,“今后五年将安排不低于12亿元资金,新增400个村庄16万农户治理。到2027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继续在西北地区保持领先位置。”加快已纳入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进度,优先整治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黑臭水体治理是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任务,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宁夏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突出规划引领,坚持分区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治理方式,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先后出台《宁夏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制定《宁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宁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断加大项目支持力度,指导各市、县(区)积极申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并组织专家逐项进行实地考察和严格审查论证,通过奖补资金“能支持全支持、应支持尽支持”,建成了一大批农村环保基础设施,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赢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积极贡献。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出具的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宁夏先后下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资金10.12亿元,实施污水治理项目351个,累计建成处理设施377座,建设污水管网3632公里,污水处理能力达到95059吨/日,COD削减量1.21万吨/年,受益农户37.1万余户,受益人口122万余人。农村黑臭水体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治理、分期推进”的总体思路,全区27条农村黑臭水体全部纳入国家监管,目前已整治完成19条,完成率达到70.4%。
下一步,宁夏各市、县(区)紧盯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坚持走符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治理路子,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将继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把中宁县、隆德县分别作为川区、山区整县推进的试点,强化规划引领、试点示范,坚持以县(市、区)为单元,按照区域整合、行业打包、城乡联动的思路,加快建立“六位一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打捆使用资金,促进县域内资源的优化整合,鼓励专业机构整县打包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推广“建管一体化、城乡一体化、供排水一体化、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相结合”的治理模式,一体化实施项目融资、设计、建设、投资和运行,整县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最大程度降低建设和运维成本,打造整县推进典型示范。
同时,坚持山川差异、城乡有别、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分区分类合理选择适宜村庄特点的污水治理模式,杜绝“一刀切”推行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以全区最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为示范引领,激励引导已建成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持续开展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动非正常运行处理设施分类改造。明确县(市、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按照“一站一策”原则制定整改方案,通过填平补齐、智慧化改造等措施落实整改,提高设施合格运行率,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大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力度,按照行政村“看不到污水横流,闻不到臭味,听不到村民怨言”“三不到”原则,以房前屋后的沟、渠等水体为重点,通过卫星遥感筛查、群众举报、现场调查等手段,进一步核实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将新排查出的黑臭水体纳入动态监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治理时限。宁夏也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纳入“四防”常态化督查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同时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和效能目标管理、乡村振兴考核当中。(记者 张国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