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地下深处,一条条综合管廊如同铮铮铁骨绵延,将各种城市“生命线”包裹其中,使城市安全变得底气十足。3月19日,记者从合肥市发改委获悉,从本月开始对全市综合管廊实施有偿使用制度,以促进城市地下管廊健康有序发展。
按照最新规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由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构成。入廊管线单位应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缴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其中,入廊费主要用于弥补管廊建设成本,由入廊管线单位向管廊建设单位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日常维护费主要用于弥补管廊日常维护、管理支出,由入廊管线单位按确定的计费周期向管廊运营单位逐期支付。
据了解,制定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标准,要统筹考虑建设和运营、成本和收益的关系。其中,政府全资建设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自综合管廊工程投入运行之日起,建立有偿使用费标准定期动态调整机制。
此外,实施PPP项目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应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入廊费标准、日常维护费标准、付费方式、计费周期等事项。管廊建设、运营单位同入廊管线单位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服务质量、资金使用效率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协商确定有偿使用费标准的参考依据。
为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同时又有利于调动管线单位入廊积极性,合肥还将不断完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收费机制。新规自2019年3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截止到今年初,作为国家第二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合肥市试点项目建设里程达58.32公里,总投资54.25亿元,已建成廊体54.69公里,工程进入扫尾阶段。在国家对第二批国家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年度绩效考核中,合肥排名位居前列。规划到2030年,全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将超过20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