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10-88585617

四川南充:下月起施行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2023-06-26 10:42:59来源:四川日报   
核心摘要:日前,记者从南充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了解到,《南充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6章38条,涵盖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保障监督等各方面,对南充海绵城市建设开展全周期管理。
日前,记者从四川省南充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了解到,《南充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6章38条,涵盖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保障监督等各方面,对南充海绵城市建设开展全周期管理。
 
今年,南充将通过加大投资、推进示范项目等措施,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预计到年底,南充市将实现中心城区建成区4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确保海绵城市建设有力推进,《条例》对权责做了清晰的划分,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为海绵城市建设责任主体,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是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相关责任部门,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海绵城市建设协管单位。建设单位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负首要责任,构建多层级管控、多专业融合、多部门分工协同的常态化全流程管控长效机制。
 
为巩固海绵城市建设成果,《条例》还对海绵设施运行维护责任、海绵设施运行维护考核、监测管控信息化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规范。
下一篇:

智慧城市的“运营”逻辑与路向

上一篇:

全国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面积超百亿平方米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今日头条

品牌推荐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