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黄山市人民政府同意,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山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实施《新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据了解,这是浙江省首个跨省际流域水生态共同保护类规划,是皖浙两省、杭黄两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推动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的具体实践。
《规划》总结了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实施成效经验,明确了共同保护目标,以流域内森林、河湖湿地等生态系统为主,提出上下游增强水源涵养、共护河湖健康;统筹工农生、移动源及排污口,提出坚持系统观念、共降污染负荷;从强化饮用水源地管理、提升风险管控水平等角度提出共筑河湖安澜、共保用水安全;从共促流域产业高质量发展、共建长三角生态产品基地等角度提出共推绿色发展、共享生态红利;从共建水生态监测体系、流域监控预警能力等角度提出深化协作机制、加强共保联治。
下一步,杭黄两地将密切跟踪《规划》实施进展,加强信息互通交流,及时研究解决问题,适时开展督查和评估,确保《规划》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