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繁荣建筑创作的若干措施》。今天上午,两部门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关于繁荣建筑创作的若干措施》。
山东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处长史永鹏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表示,山东将认真落实绿色建筑全面推广政策,推行统一管理、分级实施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模式,以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为重点,引导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2023年,全省新增绿色建筑1.2亿平方米以上,新增绿色建筑星级标识项目500万平方米以上。
山东将编制发布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制订修订绿色建筑检测、运行管理等标准规范,配套绿色建筑工程专项验收工作导则,加快形成覆盖全过程、全环节的地方标准体系。指导青岛市完成国家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任务,研究建立绿色城市建设、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及绿色低碳县城建设导则,启动创建一批省级试点。推进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城镇)核查验收,组织申报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
据了解,“十四五”以来,山东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增绿色建筑3.58亿平方米,2022年占城镇新竣工民用建筑比例超过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