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会同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等组织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统筹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传承。住建部村镇建设司负责同志近日接受记者采访,介绍传统村落保护情况,回应读者关切。
“保护传统村落首先是实施抢救性保护,守住中华文明的根和魂。”该负责同志表示,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组织6次全国性调查,将有重要保护价值的8155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江苏、江西等16个省份将7060个村落列入省级名录,扭转了传统村落快速消失的局面,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农耕文明遗产保护群。
在保护的基础上活化利用,满足村民美好生活需要。住建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支持传统村落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完善村内道路、供水、垃圾污水处理以及消防、防灾避险等设施,整治河塘沟渠等公共环境。“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村民住房安全有了保障,村落实现了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在全国10个市(州)、75个县(市、区)开展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探索通过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方法路径。”该负责同志说。
注重在乡村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传承。2018年以来,持续开展“设计下乡”,引导和支持规划、建筑、园林、艺术设计、文化策划等方面的设计师、优秀团队下乡,结合地方需求驻村驻镇开展“陪伴式”服务,提升乡村设计和建设水平。印发《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在选址布局、农房设计建造、村庄环境、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明确12条基本要求,形成乡村建设“营建要点”。要求地方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顺应地形地貌。以农房为主体,利用古树、池塘等自然景观和牌坊、古祠等人文景观,营造具有本土特色的村容村貌。充分挖掘和保护传承村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存,保护并改善村落的历史环境和生态环境,营造留住“乡愁”的环境。
下一步,住建部村镇建设司将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原则,以“留住乡亲、护住乡土、记住乡愁”为目标,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机制。“当前,传统村落保护已形成广泛社会共识,工作成效显著。”该负责同志表示,“但是,国家层面缺少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作出完整、系统规定的法律法规。仍有部分具有保护价值的村落尚未纳入各级保护名录。一些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仍有待完善,特色产业发展不足,影响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住建部将加强督促指导,引导推动多方参与,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让中华千年农耕文明彰显新时代的魅力和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