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提高全市新建绿色建筑占比,2023年,中心城区竣工的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要达到100%,其他区级行政单位占比不低于70%,县级行政单位占比不低于60%。
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通知要求,下月起,重庆市主城都市区外其他区县范围内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公共建筑以及取得《企业投资备案证》的社会投资建筑面积达两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满足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至此,全市城镇范围内新建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和社会投资大型公共建筑均需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同时,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制度,2023年各区县设计阶段的新建民用建筑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的比例不低于30%。
在大力发展星级绿色建筑的基础上,今年,重庆市还将进一步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