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建市函〔2022〕8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大力发展智能建造,以科技创新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推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结合雄安新区实际,制定《雄安新区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雄安新区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目标,提出到2025年10月底,智能建造相关标准逐步建立,智能建造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高,产业集群优势逐步显现;培育不少于10家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能力的龙头骨干企业,不少于20个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培育不少于2个建筑产业互联网范例平台,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初见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建造政策体系、管理体系、技术体系、评价体系等在内的智能建造创新体系,初步形成长效发展机制,逐步实现城乡建设行业的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转型升级,为全国发展智能建造提供“雄安样板”。
为确保目标任务实现,《实施方案》提出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全面推进数字设计、积极推广智能生产、全面推行智慧绿色施工、持续推进智慧运维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大力培育智能建造产业、积极开展行业管理创新、加强智能建造管理体系建设、扎实开展试点示范工程建设10项试点任务。将在新区“一主五辅”区域内,选择智能建造有良好基础的项目展开先行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为全面推进智能建造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