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崇州市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推进四川省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为契机,建立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长效机制,探索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的崇州经验。
2022年末,崇州市海绵城市达标面积占建成区面积比例达36.1%。建成项目径流总量控制容积372万立方米/年,面源污染削减量50.2%,雨水回用总量为6.83万立方米/年。
将海绵城市系统和建设项目有机结合
崇州市坚持“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高位统筹,针对内涝积水、水体黑臭、河湖水系生态功能受损等问题,通过“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思路,制定积水点治理、截污纳管、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控制和河湖水系生态修复等系列措施。
崇州市2022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动态图
全面落实雨水径流量和径流污染控制要求,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多项指标在《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分解到用地地块,将海绵城市规划指标融合到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在土地出让中出具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在规划设计方案中专业审查海绵城市专篇或专章,在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海绵专项审查,将海绵设施纳入竣工验收,确保海绵城市的系统性和项目建设灵活性。
在城市建设项目中植入海绵城市理念
崇州市坚持“全域海绵”理念,按照海绵城市系统要求,将海绵城市理念纳入项目建设运营全过程。以城市项目建设为抓手,在建设项目中植入海绵城市理念和海绵城市设施,成立海绵办全过程管理指导海绵城市建设。把海绵城市建设与其他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移交,推进系统规划和微观地块指标及设施有机结合。
崇州市海绵城市在线监测系统
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统筹开展防洪排涝设施、绿色住区、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最大程度上保障山水林园田等生态本底自然生态空间格局的完整性。截至2022年末,崇州市共有海绵城市建设项目389个,其中已完工项目153个,达标面积11.92平方公里,占建成区面积比例为36.1%。
因地制宜布设经济实用海绵城市设施
按照海绵城市规划约束指标、建设要求,引入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建设海绵城市在线监测系统,综合运用监测系统文件交换功能更好地为海绵城市建设服务。坚持在全域以每个微观项目为控制单元,探索构造差异化的雨水径流系统,因地制宜布设经济实用海绵设施。优先选用本地材料和设备替代价格昂贵的塑料制品、除污降温设施,坚持多使用如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碎石渗透设施等易养护经济适用设施,降低海绵城市运营费用。
崇州市明湖公园海绵城市示范点
通过海绵工程建设和海绵设施布局,有力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基本消除主城区黑臭水体,非传统水源利用率提高。已完工海绵城市项目雨水资源化利用率已达到3%。“良好”等次以上水体占比从61.1%提升到90.5%。2016年至2021年,城市夏季月平均气温由24.7℃下降到24.1℃,在城市建设面积增大且城市人口增多情况下,城市内外温差逐步由4.5℃降至3.9℃。
构建海绵城市全流程建设服务机制
崇州市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机制,坚持“综合施策”“系统集成”,因地制宜采用“渗、滞、蓄、净、用、排”海绵城市措施,分步研究制定出台《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技术规定》《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编制规定及审查要点》《海绵城市建设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规范,探索建立部门联动管控机制。
崇州市颐和天璞雨水花园
同时,探索PPP推进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运营。争取各级资金支持,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各级资金,完善法规制度、规划标准、投融资机制及相关配套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乘数效应。重点宣传海绵城市建设在城市生态环境、设施功能、生活品质等方面的作用,提升公众对海绵城市认知度和参与意识,营造良好建设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