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下午,海南、广西、广东三省区政府在海口签署《2018-2019年推进<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合作重点工作》协议。
省委书记刘赐贵,省委副书记、省长沈晓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陈武,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马兴瑞出席签约仪式。
副省长王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秦如培,广东省副省长叶贞琴代表三省区政府在协议上签字。
2017年1月20日,国务院批复《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1年多来,海南、广西、广东三省区共同建立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三级运作”合作机制,联手推动《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的落实,每年进行高层会晤,确定合作项目和专题,分解落实重点事项,北部湾城市群建设由此驶入快车道。
根据协议,2018—2019年期间,三省区将重点从5个方面推进北部湾城市群发展。一是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等先导性合作项目,构筑互联互通的城市群交通网络。包括加强张家界—桂林—玉林—湛江—海口高铁项目规划建设前期工作,共同争取列入国家相关规划。二是完善城市群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加强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包括建立统一高效的环境监测体系以及跨行政区环境污染联合防治协调机制、环境联合执法监督机制,共同加强北部湾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等。三是推进重大开放通道和平台建设,深化城市群海陆双向开放合作。包括加快推进琼州海峡南北两岸港航资源整合,共同打造安全、畅通、高效的琼州海峡运输大通道等。四是积极推进产业对接融合等基础性合作项目,促进城市群产业联动发展。包括全方位开展交流和沟通,创新产业合作模式,推进琼州海峡经济带规划建设,合力建设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等。五是加强沟通对接,积极推进北部湾城市群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包括加快推进互联互通的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建设,加快推进港口重点项目和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共建海洋经济示范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