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推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力争5年内,创建9个以上省级创新型市县、创新型乡镇,争取创建2个以上国家级创新型市县、创新型乡镇。
《方案》提出,要建立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管理体制机制。各市县政府要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的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机制,健全科技管理服务体系,强化科技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提升科技管理部门服务能力。发挥省、市县发展综合考核评价的作用,强化综合考评的激励导向机制,将科技创新综合考评结果作为县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推动县域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积极营造环境、建设平台、培育企业、发展产业、创建品牌,打造县域发展新引擎。支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促进县域特色主导产业绿色化、品牌化、高端化、集群化发展。积极开展海南名牌产品认定,提升企业产品品牌知名度,提升区域品牌价值。
培育壮大县域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县域创新体系,做大做强县域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海口、三亚等有条件的市县发展以装配式建筑为核心的绿色建筑产业和创新研发孵化基地(园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建设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和“互联网+”产业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县域企业建设院士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方案》还提出,要加大县域创新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引导创新创业人才向县域集聚,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围绕县域优势特色产业需求,加大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项目的支持力度,每年引导200名以上科技人员服务县域创新,培育一批县域科技人才。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在人才引进培养、股权激励、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创投融资、产业扶持等方面向县域倾斜并先行先试。
《方案》表示,支持各市县政府依托园区、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建立专业化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平台,力争5年内,基本实现县域星创天地全覆盖。另外,要强化创新驱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促进县域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县域科学技术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