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切实做好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乐都区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注重因地制宜,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建议,注重基础设施配套和功能齐全完善,确定村庄建设项目、建设时序、建设规模,做到因村制宜、因地制宜;结合自然地理位置、交通条件、产业优势,做到美化、硬化、产业化同步推进,适度超前,统筹兼顾,确保村庄合理有序建设。
乐都区还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施工、资金管理等制度,严格质量要求,严把施工工序,严格规范操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各村组织成立由村“两委”牵头的建设领导小组、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完善村民理事会和村务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项目建设,并对建设项目、资金及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充分彰显村民决策权、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记者 陈俊 李庆玲 通讯员 乐宣 乐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