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省将下决心解决水污染治理“老大难”问题,着重整治黑臭水体。尤其将加快推进64个城镇内河(湖)污染水体污染治理,2018年底前达到治理目标。
截至2017年底,海南省64个重点治理的城镇内河(湖)水体全部开工治理,近三年累计完成投资58.4亿元,排查排污口1992个,已完成治理1025个。64个重点治理水体水质达标率提升到56.5%,35个达到治理目标,其中,列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名单的29个水体,28个已基本消除黑臭现象,消除率96.5%。
据介绍,2018年海南将按照水污染治理责任,全面压实河长制、湖长制职责,对新纳入治理范围的28个城镇内河(湖)水体、17条入海河流、主要河流湖库中的10个污染水体、重点海湾的7个污染水体,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湾一策”,推进水污染治理。
同时,海南治水注重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将加快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推进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2018年底前完成敏感区域内10座污水处理厂的提标升级改造。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部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其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同时,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海南实施水污染防治的一大亮点。据悉,2018年将制定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规划,统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2018年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覆盖率达30%。
海南还将进一步规范养殖业环境管理。2018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三区”划定。全面整治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年底前完成依法关闭或搬迁。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监管,基本实现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有关负责人说,海南水污染防治敢于动真碰硬,今年1月下达首张限批令,对长期未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东方工业园区实施区域环评限批。截至目前,海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94.6%的主要河流断面、93.8%的主要湖库断面、96.6%的近岸海域监测点位水质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