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记者从省水务厅获悉,海南省划定省级水土流失预防区域和重点治理区域,涉及全省19个市县,重点预防和治理面积共16442平方公里。
据了解,全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域涉及15个市(县),重点预防区面积12960公里。分别是:海南岛北部海头至博鳌沿海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儋州屯昌琼海低丘台地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海南岛西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海南岛东南沿海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划定6个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13个市(县),重点治理区面积3482平方公里。分别是:琼西北沿海丘陵台地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南渡江中下游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海文东部沿海阶地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万泉河中下游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昌化江下游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琼南沿海丘陵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据了解,我省海南岛全域为水土流失易发区域,生产建设项目要依法采取水土保持预防治理措施,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要以全省水土保持区划为依据,全面实施预防保护措施,加大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和海岸带及附属岛屿预防保护力度;以小流域为单元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其它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的综合治理。
原标题:海南划定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和治理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