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4)》(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按照《方案》,烟台市将结合城市更新、“新城建”试点、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等工作,建设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和流域防洪能力。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两证一书、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城市规划建设管控环节,并在五大新城等重点片区开发中实现有机融入。
《方案》提出,至2024年末,烟台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达到55%以上;雨水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缓解水资源短缺问题;河道水环境明显改善,国控河流断面水质有效提升。全面消除中心城区劣Ⅴ类水体,全市国控河流水质达到或优于Ⅳ类水体;建立行之有效、具有显著示范价值的海绵城市组织推进机制和规划建设管控体系,形成规建管一体化闭环管理模式;建立和打造国内一流的技术保障体系和产业支撑体系,“示范引领、特色显著、全域推进”的海绵城市建设完成。
为确保上述目标落地落实,烟台市就海绵城市建设具体任务逐一明确:今年起,着眼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加强排水系统建设,全面消除城区内涝积水点;高标准推进排涝泵站建设和提标改造;依托相关信息化平台,保障排水设施的维修与保养;落实抢险队伍、物资设备所需市级财政资金。优化城市公园和绿地建设,将构建海绵型绿地系统作为公园城市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考虑城市公园和绿地系统绿网、水网、绿道网的有机融合,结合绿地周边水系、市政设施和房屋建筑等开展规划设计。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对城市河流、湿地、坑塘等水生态敏感区的保护和恢复,通过生态保护与修复,逐步改善水环境与水生态系统。
在城市海绵城市建设方面,烟台市将逐步改善城市道路和广场排水,在满足城市道路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在场地周边地形地貌等建设条件适宜的区域,规划设计符合海绵城市要求的道路高程、道路横断面、绿化带及排水系统,提高道路对雨水的滞渗能力及应对超标降雨的能力。促进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和利用,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新建建筑与小区项目要求,同步对建筑屋面、周边绿地以及景观水体等实施海绵化改造。
烟台市还将打造一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片区,将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融入幸福新城、八角湾新城、牟平新城、夹河新城、蓬莱新城五大新城及其他重大片区开发工作中,各区至少打造一处示范性重点片区,形成具有连片效应、引领效应的海绵城市建设集中展示区,确保今年底前,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片区(项目)取得初步成效。同时,通过构建“海绵城市管控考核平台”、引进国内顶尖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支撑咨询服务团队、构建本地化标准体系等措施,提升烟台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硬实力和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