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住建委厅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量质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到2020年,广东省全省城镇计划新增绿色建筑面积3年累计达到1.8亿平方米。同时职工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在不超过贷款额度最高上限的前提下,将享受一定的贷款额度上浮的激励政策。
根据《行动方案》,2018年至2020年,广东省全省城镇计划新增绿色建筑面积三年累计达到1.8亿平方米。到2020年,全省城镇民用建筑新建成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成建筑总面积比例达到60%,其中珠三角地区的比例达到70%;全省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项目达到160个以上;创建出一批二星级及以上运行标识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据了解,绿色建筑将被纳入城乡规划管理。《行动方案》要求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制定绿色建筑发展工作规划,明确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发展任务和发展要求。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编制城乡规划时,要强调城市建筑群的规划要有利于自然通风和减轻热岛效应,充分考虑绿色建筑发展有关要求,加强与本地区绿色建筑发展工作规划的衔接。
根据《行动方案》要求,到2019年底前,实现全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等应当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珠三角地区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应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鼓励粤东西北地区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