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以“林长制”助力“林长治”
【中华建设网讯】近日,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重庆全面推行林长制作出了安排部署。
全面推行林长制后,各级林长如何实现常态化巡林、如何解决跨区域跨行业难题、如何确保林长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真正以“林长制”助力“林长治”?就此,本报记者专访了市林业局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处处长张来国。
加快“智慧林长”建设,提高生态资源监测监管水平
按照《意见》,重庆将建立“四级”林长责任体系,请问“四级”林长如何实现常态化巡林?
张来国:重庆是全国率先开展林长制试点的省市之一,我们结合实际探索了在中心城区以“山”为界,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山上人类活动为管理对象,实行“一山一长”全域管理;其他区县以“林”说事,以林地、森林为主要管理对象,以“林”为界建立林长制。我们将推广试点的好经验、好作法,持续加快推进“智慧林长”建设,以进一步提高生态资源监测监管的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一方面,加强重点林区道路、水利、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森林防火监测、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能力建设,整合现有各类监测系统和平台,不断完善山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体系,提升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智能化水平。
另一方面,各地开设微信公众号,推动林长智慧化巡林,为林长、网格护林员安装智能App,用科技手段“武装”林长、网格护林员,林长巡林时同步上传照片到智慧林长平台,网格护林员是林长制巡山护林的“神经”末梢,每天都要上山巡林并向智慧林长平台上传巡山护林轨迹,智慧林长平台将实时掌握各地林长和网格护林员巡林情况,督促其常态化巡林,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效能。
探索设立“山林警长制”,强化联合执法效能
在许多山林资源损害问题中,存在跨地域、跨行业现象,整治难度大,设立林长后,如何有效解决这类问题?
张来国:首先是强化发现问题的能力,将在全市集中开展一次山林资源乱侵占、乱搭建、乱采挖、乱捕食等“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在山林资源保护、征占用林地管理、森林采伐限额管理、野生动植物管理、提升森林防灾减灾能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山林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的工作中,开展跨部门的联合督查。
发现问题后,经林长办统筹协调,可开展联合执法,对多个违法行为,由各行政执法机关分别依法作出处理决定。若联合执法过程中出现争议较大的重大事项,还可启动联席会议商讨决定。
各地还可因地制宜探索设立山林警长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实现刑事司法队伍常态化参与联合督查和联合执法,不断强化和提升执法效能。
差异化考核,实行生态环境责任终身追究制
考核评价机制是林长制的重要一环,在这方面,我们如何用好考核这个指挥棒,确保林长制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张来国:全面推行林长制后,我们将根据不同辖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工作任务难易,实行差异化考核,建立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指标量化、考核公开、评价客观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同时,探索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等列入各级林长责任制目标考核指标,同时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
考核结果将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责成限期整改。实行生态环境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山林资源严重破坏的,提请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