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力争突破5000亿元,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10%以上,上缴税金总额达100亿元以上,外埠市场产值占比达40%以上;建筑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达到280家,其中特级企业达到18家,年产值过100亿元企业10家,其中过500亿元企业2家。
在发展装配式建筑方面:
全市范围内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除莱芜区、莱芜高新区外,各区社会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莱芜区、莱芜高新区按20%执行;平阴县、商河县按15%执行。
积极推进国家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建设,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居住类项目(保障性住房、人才租赁住房等)应优先实施钢结构装配式建造。
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在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后可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
引导钢结构生产企业调整产业结构,优化钢结构产业基地布局,逐步形成以骨干企业为核心、产业链完善的钢结构住宅建造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