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共同发布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申报2020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对象为获得绿色建筑标识且竣工验收1年以上的工程项目。申报项目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方面技术体系具有突出创新性,关键技术达到行业领先;规划设计、施工建造及运行等管理有创新,工程质量优良,实际运行效果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使用者满意度高、体验性好、获得感强;示范性强,可复制性强,具备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通知》强调,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原则上由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技术咨询、物业等单位联合申报;也可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设计或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联合其他单位一起申报。申报单位需按照《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书》填表说明中的详细要求准备和填写申报材料,并于2020年9月28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指定单位,已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项目报送至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已获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项目报送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两委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项目签署推荐意见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逾期不予受理。(吴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