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入夏以来,我国南方多地遭遇暴雨,一些城市出现内涝,上演着“城市看海”的景象。近几年,逢雨必涝成为一些城市的通病。如何预防和应对城市内涝问题?笔者认为,应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首先,海绵城市应回归问题导向。目前,在海绵城市设计建设过程中,在地块尺度上广泛应用的是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其强调解决的是地块层面遇到大概率降水时没有内涝,但却不能说明如何应对极端降水这类小概率事件。因此,笔者建议海绵城市建设应结合城市功能系统。具体来说,要从区域大尺度层面系统探讨和梳理城市地表水、下垫面的信息,从整体上梳理大概率事件和小概率事件的管理目标和应对措施,在实现水土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同时,实现城市应对极端气候事件的综合能力,使城市能够灵活应对和化解未来极端气候带来的灾害和风险。
其次,以河道污染治理协同海绵城市建设。海绵城市建设为城市河道治理带来了新机遇,可以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应推动城市河道污染治理与海绵城市建设协同进行,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让城市河道恢复绿色生态。可将河长制和“智慧水务”建设相结合,采用截污纳管、引水释污、人工增氧、恢复自然河道、水下生态修复等措施,助推河道污染治理和海绵城市建设。
第三,以PPP模式助推海绵城市建设。我国大部分城市是快排模式,达不到海绵城市的标准,因此,建设海绵城市需对现有的地下管网进行改造。海绵城市建设涉及沥青渗水、公路地面渗水等功能,要使用特别的水泥、砖面和渗水沥青,这就需要资金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可借力PPP模式,采用投资联合体的方式,解决项目的资金问题,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政府要有效整合财政专项资金、结余资金以及一般预算资金,探索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入实力较强的专业基金团队,共同设立海绵城市建设发展基金,带动整个城市“海绵经济”产业链的发展。
第四,技术支撑与法规保障并举。在技术层面,应建设屋面雨水集蓄系统,收集的雨水经简单处理后可用于家庭、公共场所和企业的非饮用水,如街区公寓的厕所冲洗和绿化洒水。应建设雨水截污与渗透系统,道路雨洪通过下水道排入大型蓄水池或通过渗透补充地下水,可借鉴德国经验,在城市街道雨洪管道口设截污挂篮,以拦截雨洪径流携带的污染物。城市地面使用可渗透地砖,减小径流。应建设生态小区雨水利用系统,小区沿排水道修建可渗透浅沟,表面植有草皮,供雨水径流时下渗,超过渗透能力的雨水则进入雨洪池或人工湿地。
在政策法规层面,应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出明确要求。比如,规定通过雨水收集系统尽可能减少公共地区建筑物底层发生洪水的危险性,进一步促进家庭雨水回收系统的普及;规定为保证水资源利用效率,要避免排水量增加,实现“排水量零增长”;对水资源实施统一的管理制度,并以市场模式运作,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