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住建部、财政部和水利部决定在全国选择16个城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池州市成功入选全国首批试点名单。在今年4月份国家3部委组织的2016年度海绵城市试点绩效评价考核中,池州市在第一批试点城市中排名第四。
池州市选取中心城区核心区域18.5平方公里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总体目标是, 2017年底,示范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72%,年水中悬浮物去除率为40%,城市内涝防治标准达30年一遇,城市防洪标准达100年一遇,防洪堤达标率100%、排涝达标率80%、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积极探索“渗滞为先、蓄排结合、净用相成”具有池州特点的建设思路,着力打造全国中小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典范。
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池州市通过反复论证和评审,最终确定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共5大类、117个,其中建筑小区类项目45个,道路交通类项目22个,园林绿地广场类项目14个,水生态、水安全系统建设类项目29个(其中黑臭水体治理项目10个),能力保障体系建设类项目7个。项目总投资52.38亿元。
池州市围绕“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功能,优化人居环境”的总体思路,坚持“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新区以目标为导向”,把海绵城市与道路提升改造相结合,主要以透水人行道、慢车道和停车场、下凹式绿地等低影响开发为主要建设内容;把海绵城市与老旧小区整治结合,重点以小区地下管网改造、下沉式绿地、可渗透路面、雨水花园以及完善配套设施为主要内容;把海绵城市与公园广场、公共建筑提升改造相结合,以学校、公园、黑臭水体等消除积涝、治理黑臭水体和绿地绿廊改造提升为主要内容;制定新建项目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奖励办法,安排奖励资金3000万元,对在房地产开发、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公建项目中按照海绵城市相关标准建设的项目实行以奖代补。
目前,各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池州市试点区域建设分为3个片区,分别为老城核心改造片区、清溪河流域片区、天堂湖片区。为展现连片示范成果,在区域内挑选了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项目,涉及公建项目、居住小区、市政道路、公园绿地、水环境整治等建设类型,截至目前,试点建设累计开工项目97个,其中完工项目49个,在建项目48个,已完成投资32.03亿元,投资完成比例61%;试点区域实施面积17.88平方公里,其中完工面积9.41平方公里,在建面积8.47平方公里,已建成面积占试点区域面积50.86%。建设完成池州一中、齐山大道、三台山公园、汇景小区北苑和南湖沟黑臭水体整治等一批海绵城市示范项目。
建设中,池州市加强顶层设计,探索全新模式,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通过公开招标,引进北建大雨水团队,负责对池州市海绵城市前期顶层系统设计、方案设计审查、施工巡查等10个方面提供全过程技术咨询,并在3年服务期内对海绵城市建设成效进行总体把关。池州市积极探索PPP建设模式,将清溪河水环境治理和10个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打捆招标,主要包括城市湿地森林公园综合利用暨清溪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处理工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汇景片区海绵城市改造工程、观湖赵圩片区海绵城市改造工程等,总投资8.96亿元。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最后由深圳水务集团公司和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将沿江路、牧之路、天堂湖公园等“9路1园”10个项目打捆招标,总投资13.35亿元,由中铁四局中标。2家中标单位分别与我市水业投资公司、城投公司按8:2的股权设立了PPP项目公司,开展运营。
下一步,池州市将出台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意见,在城市建成区及各县区逐步推广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做法,新建城市建筑、小区以及道路、绿地广场等都按照海绵城市标准设计建设,各县区、管委会到2020年建成区20%以上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