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广西财政已筹措下达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资金4.0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79亿元、自治区财政2.3亿元。剔除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因素,筹措下达美丽乡村建设资金3.1亿元,支持104个美丽乡村项目建设。
自治区财政厅扎实推进美丽乡村项目库建设,对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实施模式、项目效益等动态进行更新,建立健全自治区、市、县三级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库。各市县根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申报指南,于2019年底前完成2020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申报和竞争评审工作,有效提高资金支出进度和使用效益。
结合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自治区财政厅合理选择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具体项目。以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为方向,加强规划引领,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风貌提升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依托乡村特色农业资源,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按照政府引导、项目主体自愿申报、尊重村民意愿的原则,由乡镇或行政村自主申报,引导村民开展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由村民议定和申报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激发村民建设自身美好家园的热情,带动村民投身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建设。(韩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