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应紧密结合县(区)实际,坚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县(区)、乡镇、村(居)经济发展水平、发展阶段相适应相协调。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编制城乡一体村庄布局规划,因村制宜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杜绝生搬硬套,不搞千村一面,针对不同区域地理环境不同民俗产业特色,因地制宜制订针对性整治方案和阶段性工作任务。
先易后难,有序推进。要聚焦民生福祉,坚持从解决农牧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环境“脏乱差”做起,从村庄整洁行动做起,有计划地实施房前屋后环境治理、污水垃圾治理、村道硬化、村容美化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逐步延伸开展绿化亮化、产业培育、公共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创建等工作提升农村生活品质,改善农村面貌。
系统治理,久久为功。要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注重建管并重,将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同步抓实抓好。
协同配合,合力推动。要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农牧民主体和市场主体力量,建立“政府主导、农牧民主体部门配合、对口援助、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全社会合力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新格局。
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要把握好整治力度、建设程度、推进速度与财力承受度、农牧民接受度的关系,不提超越发展阶段的目标,不吊高群众胃口。结合项目、资金争取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项目清单,稳扎稳打,逐步推进整治工作,同时切实防止增加政府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