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发展改革委综合处处长陈凤昭介绍,按照相关会议精神和要求,特色小镇办公室除给予上述3个小镇黄牌警告外,还将整改期限由原来的3个月延长至1年。若整改到位,将以省人民政府名义命名“云南省特色小镇”荣誉称号;若整改不到位,将收回2018年已给予的1.5亿元奖补资金,退出创建名单,并在全省通报。目前,3个特色小镇整改方案已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一步将按季度上报整改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小镇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今年以来,特色小镇办公室全力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全省特色小镇创建工作。除建立省级、州市级、企业自我冠名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库,实行名单定期报送、动态管理、监测预警等机制外,还将高标准制定特色小镇标准,切实提高特色小镇的门槛和品质保障。具体来说,规范和取缔企业随意把普通项目冠名为特色小镇的行为,禁止不符合特色小镇内涵和标准的项目滥用概念、混淆内涵,禁止把行政建制镇、产业园区和房地产项目等命名为特色小镇。
同时,特色小镇办公室将特色、产业、生态、易达、宜居、智慧、成网7大要素,作为考核评价的核心内容,严格遵循考核程序,通过县(市)区自查自评、州市初审把关和提出正式申请、第三方团队独立评估、专家委员会实地复核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评价,在征求了省级有关厅局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今年特色小镇奖补的建议名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对21个特色小镇给予奖补资金支持。
上述21个特色小镇包括获得2018年奖补的12个特色小镇,每个小镇今年再奖补1亿元;新增奖补的9个特色小镇,每个小镇奖补1.5亿元,包括昆明凤龙湾阿拉丁小镇。同时,由省政府对21个“云南省特色小镇”进行了命名和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