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针对气象及其衍生灾害对智慧城市管理运营、经营生产和公众生活的影响,提高地空天一体化大城市气象观测能力,拓宽社会观测等大数据信息采集渠道,构建创新型、精细化的城市气象观测业务,建立适应智慧城市气象观测系统建设的部门合作机制、规范标准和运行管理体制,形成融入智慧城市“数字大脑”的新型城市气象观测和服务业务,加强智慧城市防灾减灾救灾和建设运行管理。
《方案》明确,要调研试点智慧城市建设进展,联合相关单位对接气象观测需求,确定智慧城市气象观测重点建设区域,形成建设指导原则和预期目标;要推动建立城市多部门合作建设项目机制,将智慧城市气象观测设备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引导学校、医院、公园等单位和个人承担城市气象观测站建设,充分利用智能杆柱、通信铁塔、道路标识牌等已有设施安装和建设气象观测设备,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布局合理的智慧城市气象观测系统;要对接“城市大脑”和政府大数据应用平台等城市管理运营维护平台,实现气象信息的快速发布以及与相关行业部门之间快速、无缝隙交换,与社会智能公司、高校和研究机构合作,开展智慧城市气象皮肤与基础气象观测站网资料的融合处理应用研究,形成基于场景、位置和智能感知的情景互动服务,发挥观测效益。
下一步,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将结合大城市观测试验工作成果,指导试点单位开展智慧城市气象皮肤观测布局设计。国家气象信息中心将建立物联网设备观测信息快速收集和共享的云平台,为城市预报和服务业务等提供数据支撑。北京、上海、广东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将与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对接,开展试点建设。江苏、福建、湖北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将组织城市调研评估试点智慧城市需求,形成建设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