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湖北省委宣传部召开省政府政策文件解读走深走实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省农业农村厅负责人在会上表示,从今年起,通过5年时间,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
湖北要美,农村必须美。湖北省今年5月出台了《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决定》,掀开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新篇章。
全省有2.3万个左右行政村,发展基础和条件均不相同。根据《决定》,湖北省美丽乡村建设分为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和环境整治两个类型、三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从今年起,通过5年时间,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并不断完善提升,建立长效机制;第二阶段,再用5年时间,推动全省整体达到浙江“千万工程”现有水平;第三阶段,到2035年左右,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与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相匹配、相适应。《决定》提出,每年建设1000个左右美丽乡村示范村,整治4000个左右行政村,力争在5年时间内,实现所有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