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举行的全省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工作座谈会提出,县城及以上城市年内要编制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会议透露,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十三五”计划建设项目1348个,海绵设施总投资450亿元。除国家级试点城市遂宁市外,今年7月四川省确定了成都、自贡、泸州、绵阳、广安等共15个县级以上城市为省级试点城市。
城市要建设,是否建成海绵城市,多弄点混泥土或是多规划点草坪,效果肯定是不同的。从理论上讲,建设海绵城市,对城市的排涝和雨水利用方面的意义重大。尤其是我们这样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城市看海”几乎年年发生,建设海绵城市确实能发挥一定的作用。四川省要求县以上城市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这种理念上的认识进步,值得肯定。
据悉,今年7月四川省确定了成都、自贡、泸州、绵阳、广安等共15个县级以上城市为省级试点城市。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十三五”计划建设项目1348个,海绵设施总投资450亿元。其间至少透露出两点信息:一是建设海绵城市已成为必定之举,一次性推出15个试点城市,足以体现该省对此项建设的重视程度;二是对海绵城市效益抱有很大期望,建设上千个项目,投入数百亿资金,这可不是儿戏,如没有看好海绵的种种功效,怎会如此大动干戈!
既然抱有这么多期望,投入那么多资金,就不能当“甩手掌柜”,任由城市自我发挥。编制规划也好,具体实施也罢,在省级层面都应该有一个总的政策与方向。否则,各自为政,取得实效也就罢了,如果大量资金的投入而未发挥功效,岂不浪费了钱财?
诚然,在先行先试再逐步推开的建设思维下,犯不了大错误。但要让每分钱都用在刀刃上,还少不了监管与指导,建设标准与预期目标必须明确。同时,建设海绵城市不是一次性的投入,效果也难以立竿见影,需要数年甚至数十年的长期努力,方能一步步释放效果。所以,规划固然重要,投入也很关键,如何加强管理,形成持续的建设机制,还需放在重中之重。唯有如此,解决积水内涝、水体黑臭等具体问题的预期才能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