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光明新区召开。会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虎主持。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深圳将结合国家有关考核办法制定完善深圳绩效考评办法,将海绵城市建设任务目标纳入深圳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据了解,目前深圳海绵城市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由市海绵办牵头草拟的《深圳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标志着深圳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已全面启动;市、区两级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组织机构已经形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完成,规划管控机制建立,海绵城市政策及标准制定工作有序开展;位于光明新区凤凰城的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进展顺利,坝光、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等23个重点区域也在全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十三五”期间,深圳将持续管控新建项目全面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同步开展既有设施的海绵化改造。其中,2017年全市符合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新开工项目(含拆除重建类旧改项目)占地面积将达到34.2平方公里,既有设施海绵化改造项目达到150项,重点改造对象为政府所属的建筑小区、行政办公楼、学校、公园绿地、道路广场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了考核范围,深圳拟结合该考核办法制定完善深圳绩效考评办法,并将2017年度海绵城市建设任务目标纳入深圳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张虎希望,各单位扎实工作、狠抓落实,通过政策引导、规划先行,制订计划、统筹推进,完善机制、加强保障三项举措,共同推进深圳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他要求市海绵办要会同各区、各有关部门抓紧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实施计划》,建立全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各区也要相应建立项目库。市治水提质指挥部近期明确了治水提质和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要统筹推进,市水务局及各区也要抓紧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