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该市投入约9.81亿元,完成了22个海绵型建筑与小区项目、18个海绵型道路与广场项目、10个海绵型公园和绿地项目、5个城市内河(库塘)水系综合整治工程,超额完成年度任务。2019年,该市实施57个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新建和改造海绵型建筑与小区29.34公顷、道路与广场50.688公顷、公园和绿地9.6公顷,整治城市内河(库塘)水系75.78公顷,计划完成投资2.4576亿元。
一是健全机制。该市将海绵城市建设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市“十三五”发展规划,成立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编制《黄山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出台《黄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二是抓好改造。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结合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地下老旧管网改造等,以解决城市内涝、治理较差水体和雨水收集利用为重点,大幅度减少城市硬覆盖地面;
三是优化建材。推广透水建材铺装,大力建设雨水花园、储水池塘、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等雨水滞留设施,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
二是抓好改造。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结合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地下老旧管网改造等,以解决城市内涝、治理较差水体和雨水收集利用为重点,大幅度减少城市硬覆盖地面;
三是优化建材。推广透水建材铺装,大力建设雨水花园、储水池塘、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等雨水滞留设施,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
四是综合施策。以控制源头为主,过程减量为辅,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综合措施,从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和水文化五方面构建海绵城市建设体系。实施城市园林绿地、城市道路、建筑小区等系统建设,推进“工程治水”向“生态治水”转变,构建绿色雨水系统,与灰色雨水系统(即市政管网)相互衔接,构建城市基础设施系统,建设山洪通道,完善城市防洪体系,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促进城市水系统良性循环。
下一步,该市将继续推进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建设,积极落实《黄山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年)》,加强项目谋划编排,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预计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显著提升城市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