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资金保障解决“怎么管”。市财政通过与建委等职能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出台《杭州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杭财建[2017]188号),明确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要求。
二是补助标准合理解决“怎么补”。研究财政补助资金标准,多方论证调研,形成管廊合理收费机制,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加快促进我市管廊建设发展。2019年5月底出台《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杭政办函[2019]53号),明确管廊有偿使用费形成的价格机制、费用构成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并确定入廊费由同级财政给予70%补助(含上级财政补助)。
三是拨付资金及时解决“怎么拨”。中央补助资金12亿元分年度及时分解下达至有关区、管委会及市属项目单位,有力推进项目建设。有偿使用制度指导意见出台后,明确了入廊费财政补助比例。市财政在第一时间向分管市长申请增加市本级地方政府补助资金9.13亿元,地方配套资金与指导意见施行同步拨付到位。
四是重视绩效管理解决“管什么”。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每年做好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的绩效自评。多次赴管廊建设单位,检查专项资金资金使用台账及绩效评价考核内容,督促各建设责任主体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五是主动上门服务解决“管得好”。市财政落实深化“三服务”要求,以服务建设单位、服务重大项目为目标,扑下身子,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工作一线,听取各管廊建设工作进展,协调相关问题,加快资金执行绩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