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誉为城市地下“生命线”的地下综合管廊是“城市地下管线的综合体”,地下综合管廊该如何管理?在规划建设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为了规范地下综合管廊管理,集约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近日,南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城市新区等区域应当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避免城市道路反复开挖、“马路拉链”等现象。
到明年南宁将建178公里综合管廊
对于南宁人来说,地铁当前还是一个热词。实际上,像地铁一样同属“百年工程”的另一项基础设施建设也正在地下悄悄实施。它就是被称为“地下动脉”的综合管廊。未来,诸如电线、水管这些蜘蛛网般的“城市毛细血管”,将逐步“装进”地下综合管廊。说起它的好处,其中最直观的是道路上的井盖将越来越少,窨井伤人事故也将大大降低。
据了解,2018年《南宁市管线综合专项规划》《南宁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和《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设计导则》的修改成果获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复。按照修改成果,至2030年,南宁市综合管廊建设规模约为247.41公里,其中,2016年—2020年建设规模为177.9公里。据悉,南宁市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统筹以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开发建设,将有效提高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利用水平和资源共享,避免了城市道路反复开挖、“马路拉链”等现象。同时减少对交通和居民出行造成的影响和干扰,对满足民生基本需求和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发挥着重要作用。
各类管线应与管廊建设规划相衔接
为此,征求意见稿提出,管廊专项规划应当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下管线、道路交通(含城市轨道交通)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各类管线建设计划应当与管廊五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衔接。管廊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应当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应当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给排水以及其他市政管网改造项目等,因地制宜、统筹安排管廊建设。
向社会征集建设综合管廊意见建议
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建设管廊呢?征求意见稿提出,交通流量较大和管线密集的城市主干道;地下轨道交通、地下综合体等地段;城市高强度开发区、重要公共空间;主要道路交叉口、道路与铁路或者河流的交叉处等情形,优先建设管廊。
征求意见稿还对违反办法规定进行了处罚。如:未设置管廊工程质量责任永久性标牌,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管线单位未按要求将管线入廊敷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入廊;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要求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7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