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遂宁城区地下深处,一条条综合管廊如同铮铮铁骨绵延,将各种城市“生命线”包裹其中。6月28日,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期3年。此举标志着全市综合管廊实施有偿使用制度已正式落地实施,将促进遂宁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营和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市场调节有偿使用标准
入廊费+日常维护费
2014年起,遂宁市开始推动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相关工作,市主城区将累计完成6.45公里的管廊建设,完成投资3.5亿元。
如何促进遂宁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营和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合理收费机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使用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使用费标准原则上由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按照市场化原则平等协商确定。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由入廊费和日常使用维护费构成,入廊管线单位应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缴费。其中,入廊费主要用于弥补管廊建设成本,由入廊管线单位向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日常维护费主要用于弥补管廊日常维护、管理支出,由入廊管线单位按确定的计费周期向管廊运营单位逐期支付。
鼓励管线单位积极入廊
优惠政策+定期调标准
2016年底,遂宁市首批管廊建设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根据规划,2030年,遂宁市中心城区修建99.32公里地下管廊,其中干线管廊48.96公里,支线管廊50.36公里。
“全市管廊建设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开展,计划在2019-2020年期间,全市将开工建设26.8公里。”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市政管线入廊,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有利于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
如何促使管线单位积极使用管廊,实现管廊建设使用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产权单位应当积极引导、配合做好管线入廊有偿使用工作,管廊建设运营单位在与管线入廊单位签订协议时应依据相关政策给予适当优惠。建立入廊费用标准定期调整机制,确定调整周期,根据实际情况变化按期协商调整管廊有偿使用费标准,从而引导各管线单位积极入廊。
该意见明确:对因建设管廊需要而被破除占用的管线,按照原规模、原数量入廊的,应采用“拆一免一”的方式,免收入廊费;对后期新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燃气专用微型管廊(俗称“耳廊”),免收日常维护费;对一次性全额缴纳入廊费的,在全额的基础上优惠60%;分两次缴清入廊费的,在全额的基础上优惠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