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记者从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即日起至8月15日,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9年重庆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示范项目申报工作,遴选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示范项目。
示范项目申报领域包括智慧民生服务、智慧城市治理、智慧政府管理、智慧产业融合、智慧生态宜居等5个重点领域。
其中,智慧民生服务重点领域将围绕医疗、医保、教育、社保就业、扶贫、社区服务等民生领域“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大数据智能化应用优化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智慧城市治理重点领域将以构建“全民共治”新格局为导向,聚焦综合治理一体化、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等重点,构建城管精准感知网,实施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提供空铁水路无缝衔接的出行服务体验,全面推进平安城市建设,提高灾害预警、应急指挥调度、公共决策、协同治理水平。
智慧政府管理重点领域将以“放管服”为改革重点,面向党建、政务、规划、机关、互联网+监管、市场监管、司法、法院等领域,通过大数据智能化手段,着力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能力。
智慧产业融合重点领域将聚焦大数据智能化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智能技术和智能产品,打造智能产业集群,推动大数据智能化与农业、商业、金融、文旅、物流等产业深度融合,推进智慧口岸、智慧园区建设,加快实施智能建造。
智慧生态宜居重点领域将完善智慧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服务体系,发展基于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智慧气象观测、气象预警、气象服务,提升森林、矿产资源智能化监控水平和能源大数据监管服务水平。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提醒,项目申报主体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或央企在渝分公司。项目申报主体还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从项目本身应符合的条件来看,申报项目实施地应在重庆,并具备成果展示的实地场景;申报项目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引导性和代表性,在本行业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良好应用前景和社会效益;申报项目应是建成或在建项目,建成项目完成时间不应早于2018年7月,在建项目应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且完成时间不应晚于2020年6月;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个示范领域,同一单位原则上申请不超过三个项目。(重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