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综合管廊建设,是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保障地下管线安全运行、集约利用地下空间的需要,也将助力南京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提升城市功能品质。2016年南京市成为全省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到2018年底已建成约20.2公里综合管廊,目前在建管廊40公里。但管廊建成后,使用率却一直偏低。如江北新区一期综合管廊建成交付以来,仅入驻临电等设施。造成全市入廊率低的原因在于,管廊建设和区域开发建设同步率不高,入廊费、管养费限制了企业和单位的积极性,同时也缺乏相关政策的收费标准指导依据。
市建委总工程师龚成林介绍,2020年南京市将建成66公里综合管廊和配套设施,2030年综合管廊长度要达到681公里。根据《意见》要求,城市新区与各类园区及成片开发区域,应与地区开发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并按照要求推进入廊工作。旧城区地下管线错综复杂,可供使用地下空间较少,可结合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道路改建、轨道交通建设、地下空间开发等要求,有序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今后,大于等于10千伏且小于等于220千伏的电力电缆、通信电(光)缆、广播电视电(光)缆,管径小于等于DN1600(直径1600毫米)的供水管、压力排水管、热力管和再生水管、中压燃气管道必须入廊。220千伏以上电力电缆和高压燃气管道,因其占据管廊空间较大,与其他管线安全距离等也都需要考虑,暂缓入廊。照明管线、公共视频监控管线等反复进出综合管廊且对管廊主体影响较大的管线,经相关主管部门科学论证,确实无法入廊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据介绍,综合管廊采取有偿使用。“综合管廊如同给管线盖了房子,管线进入后交纳房租和物业费,就能得到有序管理,减少重复建设和对城市道路的干扰。”市建委建设一处调研员张步宏介绍,南京市将出台管线入廊收费参考价,为管廊建设运营单位和入廊管线单位谈判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