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北京海淀区财政局了解到,2019年,区财政安排补助资金4.1亿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和准物业化管理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海淀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重要的一年,也是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的一年。
为保障海淀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开展,2019年区财政安排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4.1亿元,用于温泉镇白家疃和温泉村,苏家坨镇柳林和西小营,上庄镇罗家坟、东马坊和梅所屯共7个村庄的美丽乡村建设及温泉镇温泉村和白家疃村,苏家坨镇柳林村、七王坟村、西小营村和上庄镇罗家坟村共6个村庄的准物业化管理工作。
通过财政资金的投入,海淀区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将得到治理、厕所卫生得到改善、农村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得以提升。
在2019年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十人或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25件,其中,属于农村建设发展方面的10件。议案组将吴双等18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融入中关村科学城发展的议案”等10件议案并案,予以立案,交区人民政府办理。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在构建新型城市形态过程中,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特别是北部农村地区发展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距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一定的差距。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我区将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和区委“两新两高”战略,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助推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实现海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