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获悉,2018年内蒙古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乡村振兴规划3项约束性指标均超额完成任务,其中粮食产量3553万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3.5%,所有苏木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嘎查村都通了沥青水泥路。
去年,内蒙古制定出台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和规划,起草了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制定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暂行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构建起乡村振兴政策体系的“四梁八柱”。
全区各级农牧部门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大力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夯实了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据悉,2018年,内蒙古建设高标准农田304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34万亩,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4%,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新型经营主体不断扩大,农企牧企紧密型利益联结比例达到50%,实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开展卫生厕所、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建设试点,建成各类卫生厕所4万多个,98%以上行政嘎查村通光纤宽带。完成农村牧区危房改造6.02万户,开工率100%,实施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78万农牧民从中受益。
据介绍,今年内蒙古将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村牧区现代化。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建特色农畜产品优势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扩大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实施盐碱地改造,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实施“粮改饲”,扩大青储玉米、优质大豆和高产优质苜蓿种植面积。发展现代畜牧业,推动奶业振兴,壮大肉牛、肉羊产业。增加优质绿色农畜产品供给。巩固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牧区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