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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探索乡村振兴湖南路径建设湖湘特色美丽乡村

2019-05-18 15:14:18来源:新湘评论   
核心摘要: 近年来,湖南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南“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探索符合湖南实际的乡村振兴路径,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年来,湖南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南“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探索符合湖南实际的乡村振兴路径,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第一仗
 
  认真贯彻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会议精神,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域覆盖试点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治房、治厕、治垃圾、治污水、治废弃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以拆除“空心房”为重点“治房”。开展“一户多宅”清理整治,对农村危旧房、闲置房、违建房等应拆尽拆,对腾退出来的土地实施复耕复绿,用好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筹措农民拆房补助和集体建设资金。全省拆除“空心房”41.8万间、3464.78万平方米,新增耕地面积3.35万亩。坚持拆建管并重,制定农村建房管理办法,实施湖湘新居工程,引导规范集中建房,农村面貌明显改观。二是以推广卫生厕所为重点“治厕”。开展全省改厕专项调查,出台了“厕所革命”行动方案,把厕所改造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在全省农村大力推广旱厕改造和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公害卫生厕所,对改厕农户每户补助1000元,补助额超过改造成本的55%。2018年完成卫生厕所改造100万户,预计到2020年将顺利完成改厕任务,实现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5%的目标。三是以垃圾分类减量为重点“治垃圾”。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基本思路,全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2018年新建200个乡镇垃圾中转设施,洞庭湖区已实现乡村垃圾收集中转设施全覆盖。积极推进示范县建设,因地制宜探索了垃圾回收量与定期换取日用品或兑换现金挂钩的“绿色存折”模式,分区包干、分散处理、分级投入、分期考核的“四分”模式,拆除垃圾池、分发垃圾桶的“桶进池退”模式和卖一点、沤一点、烧一点、埋一点、收一点的“五点减量法”等多种有效模式,并在全省推广实施。四是以生活污水处理为重点“治污水”。率先推行以县市区为基本单元的污水治理模式,长沙县、株洲市渌口区等4个县市区成为全国农村污水治理百强示范县。全省建成污水处理设施240座,对污水进行集中处理的行政村达到4000多个,在相对偏远的村庄,采取人工湿地、净化槽等方式,较好地解决了生活污水治理问题。五是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治废弃物”。近3年共投入畜禽粪污治理和养殖场标准化升级改造资金近20亿元,建设以畜禽粪污为主要原料的大中型沼气工程4100多处,新建有机肥加工厂73家,全省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7.8%。2018年,全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现场会在长沙召开,湖南经验得到推介。
 
  打造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升级版”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贯彻城乡融合发展理念,着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一是打通微循环,让乡村道路更通畅。在村村通硬化路、通班车的基础上,从2017年开始,整省推进25户及100人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三年行动,总里程达4.37万公里,省市县三级计划投资150多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46亿元,整合地方一般债券投入75亿元,目前已完成2万多公里。二是健全信息网,让农村插上信息化翅膀。作为全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省推进示范单位,湖南大力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行政村实现100%通宽带,4G移动通信网络有效覆盖率达99.6%,物流配送网络行政村覆盖率达86%,为下一步建设农业农村智慧产业体系打下了良好基础。三是建好大平台,让公共服务更有“含金量”。重点依托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水平。统筹村民服务中心、党建平台、电商服务站、供销服务站、金融服务点、文体活动室等设施建设,按照300~500平方米的标准和不新增乡村债务的原则,资金渠道以政策性银行贷款和整合项目资金为主,着力构建集党务、政务、村务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同时,省财政每县补助3000万元,在40个贫困县建设41所“芙蓉学校”,让更多贫困地区的孩子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
 
  营造美丽乡村共建共治共享新气象
 
  坚持政府引导,加强资源整合和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一是建立推进机制。今年的乡村振兴考核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产业兴旺为重点,对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同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和约谈。出台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部门分工方案,明确部门责任清单。二是完善投入机制。以县为主体,推动涉农资金跨部门、跨层级、跨年度整合,将省市县有关部门的村庄规划、农村道路建设、小农水、污染治理、农村绿化等方面的资金统筹起来,集中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民生工程建设。扎实开展“同心创建”“万企帮万村”“千侨帮千户”“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等活动,引导民间资金、社会资源投入乡村建设。中央和省财政近几年共投入奖补资金90多亿元,带动农民筹资24.59亿元,引导村集体及社会投入54.38亿元。三是健全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每年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培训,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村”“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将卫生清扫、污水净化、绿化管护、设施维护等作为评比的重要内容,并将评比结果上“红黑榜”,建立健全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建设的激励约束机制。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积极推行“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村委会、理事会共同负责,项目选择公开、理事会选举公开、工程财务公开”的民主管理模式,引导村民更好发挥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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