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会同青海省财政厅将2024年度第三批次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608.64万元下达到位。据统计,全年已累计下达中央和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94亿元,安排实施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及低氮改造等23个项目,支持省内相关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迭代升级,助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今年以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加大政策项目支持力度,鼓励和指导工业企业通过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治理升级,着力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扩大政府和企业有效投资,协同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首先,落实落细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和青海省实施方案,通过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完善服务保障机制等,全力支持企业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和绿色供应链,有序推动钢铁、建材、电解铝等重点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同时,深入企业一线,面对面解读中央和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入库项目类型、支持范围及入库流程等。
据了解,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全年以补贴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升级改造治污设施类项目共13个,总投资达7.7亿元,有效撬动社会投资5.6亿元,助推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互促共融。项目实施完成后,预计每年可实现减排氮氧化物3244吨、二氧化硫6378吨、颗粒物1948吨,有效削减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保障全省重大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环境支撑。(记者 李占轶 周盛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