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城管局:用好队伍为全市人民管好城市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5-06 11:31

为巩固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良好形象,推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央文委有关工作部署和住建部工作安排,按照省建厅相关文件,结合抚顺实际,决定今年在抚顺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中,继续深入推进“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开展“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年”分活动

通过开展“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年”活动,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制度化、法治化建设,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为依托,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以教育培训为抓手,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在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制度化法治化建设、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下功夫。具体为:

抚顺对城管执法人员实施持证上岗和统一着装制度。李凭 摄

严格执行城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统一着装制度,严格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严禁城管执法人员无证执法。

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完善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监督约束等管理制度,完善规范协管人员辅助执法行为的管理制度。

完善城管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守则,严格规范执法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的着装、用语、行为、程序等,依法依规行使行政强制权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范围、完善管理制度,提升队伍形象。

执法人员要严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严禁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执法,严禁不作为、慢作为、门难进、脸难看等行为,严禁故意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严禁包庇、纵容违法违规行行为等。

围绕城市管理重点和中心工作,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督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加强对执法队伍和人员的督查指导。健全重大事件、媒体曝光事件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确保有督办有反馈。

完善执法公开制度,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和过错追究,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记录执法全过程影音资料,并建立专项档案留底管理制度。

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明确岗位职责、相关法规、工作流程、工作纪律、装备使用等制度,做到因人而异,动态考核。健全城市管理部门与相关管理部门之间衔接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督察督办、宣传文化等工作标准规范,探索推行“律师驻队”制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

建立健全执法舆情监测、研判和应对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新形势下的媒体应对能力。发生执法冲突事件的,要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依法依规处理。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和评议。利用传统与新兴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行风效能评议,接受群众监督。开展“城管体验日”活动,适当开展网络直播,促进队伍规范执法、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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