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对城管执法人员着装进行规定并开展督察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5-06 11:29
 

发布会现场。

  (记者刘茜)4月20日上午,记者从抚顺市城市管理局(执法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后,抚顺所有城管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工作时,必须穿着统一制式服装、配戴制式领带等,不得歪戴执法帽、戴有色眼镜等。抚顺将对执法人员着装进行相应的督察。

  为加强抚顺全市城管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全市城管执法人员着装,树立执法人员良好形象,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辽宁省行政执法行为文明规范(试行)》要求,抚顺市城管局对全市城管执法人员着装进行规定并开展督察。

  要求全市城管执法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应当做到,本单位配发制式服装的,工作时间内应当着制式服装,配戴制式领带。着制式服装时,应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精神饱满,姿态良好,不得在公共场所以及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饮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应当随身携带《行政执法证》。城管执法协管员应当随身携带能证明身份的证件。

  除在办公区或其他不宜戴执法帽的情形外,应当戴执法帽。制式服装应当配套穿着,不与便服混穿。制式服装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着制式服装时,应穿黑色皮鞋,佩戴肩章、胸号、胸徽、帽徽、领花等标志,要佩戴齐全。不得佩戴、系挂与城管执法人员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物品。除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要保持制服干净整洁,不得歪戴执法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不得染彩发,不得戴首饰。男性城管执法人员不留长发、大鬓角,不烫发、剃光头或蓄胡须。女性城管执法人员发辫不得过肩,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可以着便装。

       抚顺城管部门将采取明察暗访、走访调查等方法对执法人员着装进行督察,同时也欢迎市民监督。发现执法人员违反着装规定可进行投诉,抚顺市城管(执法)局投诉电话为5773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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