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区方舟街交通农委小区A座家属楼外原规划设计的院墙,后被一些业主私自改为商业用房、车库用来自用或出租,改变原有用途。经规划部门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审查认定为违法建筑物。在市公安局城管支队及北林交警大队配合下,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三分局执法人员在下达的相关法律文书期限届满后,依法将这些违建物进行拆除。
010-88585617
网站客服
法定工作日
8:30-17:30
中华建设网
微信扫描关注